買入4公斤金條,轉頭就走進黃金回收店出售這些金條,他們高價買入低價賣出原來是為了洗錢——揭秘“黃金洗錢”犯罪鏈
“有人正在我們店里準備賣出金條4公斤,可我們注意到他們剛剛在對面金店買下這批黃金,行為有點反常。”2022年6月27日,上海市某黃金回收店員工阿東的一通舉報電話,牽出了一起為境外電信網絡詐騙犯罪集團提供洗錢服務的刑事犯罪案件。同年11月11日,上海市金山區檢察院以涉嫌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罪對王某、張某二人提起公訴。
接到神秘“代購”任務
“我這里缺人做代購,要不要來賺點錢?只要按要求到指定地點買東西就行,工作輕松,吃住全包,每天還會額外再給一兩千元作為報酬。”2022年6月,25歲的王某收到了網友“阿元”的工作邀約。對方提到的工作既不費力報酬又高,王某有些心動,他和好友張某說起了這個工作,想著能輕松賺快錢,兩人一商量很快就答應了下來。
“你們先到約定地點集合,我會安排人和你們對接。”在“阿元”的安排下,王某和張某來到約定地點,一個陌生的接頭人給了他們兩張銀行卡和飛往上海的機票。從接頭人處得知,他們的工作是要到上海幫“阿元”做代購,但具體代購什么物品還不清楚。
抵達上海后,“阿元”把一個昵稱叫“文文”的微信推給了王某,要求王某和張某一切聽“文文”的指令行事。在“文文”的指揮下,兩人準備開始代購。
“你們先到約定地點集合,我會安排人和你們對接。”在“阿元”的安排下,王某和張某來到約定地點,一個陌生的接頭人給了他們兩張銀行卡和飛往上海的機票。從接頭人處得知,他們的工作是要到上海幫“阿元”做代購,但具體代購什么物品還不清楚。
抵達上海后,“阿元”把一個昵稱叫“文文”的微信推給了王某,要求王某和張某一切聽“文文”的指令行事。在“文文”的指揮下,兩人準備開始代購。
代購商品竟為黃金
“資金到賬了,趕緊去刷卡買黃金!”第二天,王某的手機收到了“文文”發來的消息,要求他們用事先準備好的銀行卡到兩家指定的黃金店鋪刷卡購買金條。
刷卡購買巨額黃金需要登記身份信息,此時的王某和張某都已經意識到自己做的事是違法的,都不愿用自己的身份證件進行登記購買黃金。為了順利購買黃金,“文文”給他們提供了一張他人的身份證件用以購買登記。
“我要買2400克黃金。”張某告知了金店店員要購買的數量,由于金店當日沒有如此多的存貨,張某便先刷了5萬元定金,和店員約定第二天付清尾款后拿貨。第二天,張某用手中的銀行卡付清了尾款87萬元,順利拿到了金條。王某也按照“文文”指示前往另一家金店,使用另一張銀行卡分6次刷卡80余萬元購買了2000余克黃金。
“你們現在立即把這兩批黃金拿到指定的黃金回收店賣掉!”張某和王某購買好黃金匯合后,“文文”再次發來指令,要求二人立即將剛買的全部金條拿到黃金回收店出售套現。
為了防止大批量售賣黃金套現引起店主懷疑,張某先與黃金回收店店主細聊回收事宜,編造合理的事由為大批量售賣打掩護,王某則帶著黃金在附近等候。然而他們并不知道,他們異常的行為早就引起了店員的注意。接到舉報的民警在黃金回收店內將張某抓獲,隨后,在附近等候指令的王某也落入法網。
“知道卡里的錢肯定是違法犯罪所得,也不會有人買這么多黃金又馬上轉手賣掉,但是活輕松報酬多,我們就管不了這么多了,總覺得自己不一定會被抓……”落網后,王某和張某對犯罪事實供認不諱。
所刷銀行卡涉34起電信詐騙
檢察機關經審查發現,涉案的兩張銀行卡涉及34起電信網絡詐騙犯罪,覆蓋全國多個省份。
“隨著司法機關對電信網絡詐騙等犯罪活動的打擊力度持續提升,不法分子為快速轉移贓款、逃避打擊,會雇用他人通過各種手段非法轉賬洗錢。購買黃金也是其中一種洗錢方式,即以黃金交易為媒介,通過黃金變現、高買低賣等手法,實現非法資金的‘黑洗白’。本案上游犯罪集團為境外網絡詐騙團伙,通過電信網絡詐騙獲取非法收益,并指揮下游洗錢犯罪團伙轉移、銷贓,形成電信網絡詐騙洗錢犯罪一條龍,王某、張某就是洗錢犯罪團伙中的一環。”該案承辦檢察官介紹道。
檢察機關經審查認為,王某、張某明知錢款系犯罪所得,仍協助轉移贓款146萬余元,其行為觸犯了刑法第312條第1款,應當以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罪追究刑事責任。
(來源:中華人民共和國最高人民檢察院網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