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人民銀行反洗錢監督管理總體情況
一、反洗錢制度建設成果豐碩
2017年,人民銀行按照“十三五”規劃和《三反意見》要求,不斷完善反洗錢制度體系,反洗錢制度建設成果豐碩。
金融行業反洗錢制度進一步完善。針對《金融機構大額交易和可疑交易報告管理辦法》發布實施多項配套文件,進一步明確和細化執行要求。制定《關于加強反洗錢客戶身份識別有關工作的通知》和《關于加強開戶管理及可疑交易報告后續控制措施的通知》,指導義務機構進一步強化客戶身份識別及可疑交易報告后續控制措施。制定《關于落實執行聯合國安理會相關決議的通知》,進一步規范反洗錢義務機構執行聯合國安理會決議工作。印發《法人金融機構反洗錢分類評級管理辦法(試行)》,規范分類評級工作程序和指標體系。發布銀行機構和非銀行支付機構反洗錢現場檢查數據接口規范(試行),進一步規范反洗錢現場檢查工作。
特定非金融行業反洗錢制度建設取得突破。單獨或會同相關行業主管部門制定下發貴金屬交易場所、房地產行業、會計師行業和社會組織反洗錢工作管理辦法,特定非金融行業反洗錢制度建設平穩起步。
二、深入開展反洗錢監管工作
2017年,中國人民銀行深入落實《關于完善反洗錢、反恐怖融資、反逃稅監管體制機制的意見》,繼續圍繞風險為本和法人監管原則,切實加大監管力度,改進反洗錢監管方法,加強反洗錢檢查問責,妥善應對反洗錢跨境監管問題,積極與金融監管部門溝通交流,反洗錢監管有效性顯著提高。
反洗錢執法檢查持續加強。2017年,全系統共開展了1708項反洗錢專項執法檢查和616項含反洗錢內容的綜合執法檢查,對違反反洗錢規定的行為按規定予以處罰,罰款金額合計約1.34億元,“雙罰”比例進一步提高。
反洗錢分類評級工作扎實開展。2017年,人民銀行總行組織完成了總行直管的24家法人義務機構分類評級工作,并向銀監會、證監會、保監會通報了24家機構分類評級結果。組織完成了259家非銀行支付機構分類評級反洗錢措施部分的初審和復審,116家非銀行支付機構《支付業務許可證》續展反洗錢措施部分的初審和復審。人民銀行各分支行認真開展分類評級工作,全年各分支行共對37463家義務機構開展了反洗錢分類評級。
對義務機構反洗錢工作的監督指導進一步加強。2017年,人民銀行指導和督促義務機構認真落實《金融機構大額交易和可疑交易報告管理辦法》,完善大額交易和可疑交易報告機制。指導中資銀行妥善處置重大境外合規風險事件,組織部署中資銀行開展境外機構合規風險排查。通過約談、監管走訪等監管方式,持續跟進重點機構的反洗錢工作進展。靈活運用監管措施,及時發現違規問題和風險隱患,推動義務機構不斷提高反洗錢工作有效性。據統計,2017年全系統共質詢1169家,監管談話1923家,監管走訪5694家,風險評估1022家,現場檢查跟蹤回訪、開業走訪、調研座談、重點聯系指導等289家。
積極探索提升反洗錢監管有效性的新方法。人民銀行加強與銀監會、證監會、保監會和外匯局等單位相關部門的監管合作,研究解決監管信息共享、監管制度銜接、聯合開展現場檢查、防范非法資金跨境流動、加強現金出入境管理等重點問題。各地分支行積極探索監管新方法,包括與當地保險、證券監管部門建立反洗錢監管合作機制,發揮監管合力;邀請第三方專業機構參與反洗錢分類評級、違規整改情況鑒證、義務機構洗錢風險評估、反洗錢專項審計服務等;積極推廣建立監管巡視督導、集中培訓輪訓、聯合監管執法等機制,研究建立“五個統一”工作模式,開展轄內監管自查巡查工作,提升地市及縣級人民銀行履職能力和水平等,有效提升監管能力。
反洗錢監管信息系統建設穩步推進。為提高反洗錢工作效率,人民銀行不斷完善反洗錢監管信息化體系。年內完成反洗錢業務綜合管理系統升級和反洗錢監管交互平臺系統升級兩個項目的軟件開發和業務測試工作,其中,綜合管理系統已上線應用;同時,完成了反洗錢檢查數據分析系統和反洗錢調查電子化平臺兩個項目的立項申報工作。